《国际石油经济》通讯员工作条例

  第一条 《国际石油经济》宗旨与工作要点
  《国际石油经济》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外发行的中国石油行业权威的经济类刊物,是中国石油学会经济专业委员会会刊,由中国石油学会经济专业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经济和信息研究中心、中国石油规划总院主办。
  《国际石油经济》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考察国内外石油经济发展趋势分析,分析各国石油工业宏观调控及微观管理经营之道,预测国内外石油市场发展前景,探索中国石油工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
《国际石油经济》的报道范围涵盖石油及天然气领域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各类经济问题的研究及重大信息动态。主要栏目有:焦点时评、市场分析、政策研究、公司战略、经营管理、行业综述、油品销售、天然气、润滑视界、石油+鼠标、技术经济、上市公司观察、国际合作、热点地区、能源安全、油价走势、政策要闻、公司动态、石油经济大事记。
  第二条 建立通讯员队伍的目的
  为使《国际石油经济》月刊更好地适应石油石化企业改革开放及石油经济工作发展的需要,逐步做到刊物与石油经济网站相结合,本刊将建立、健全通讯员组织。
  第三条 通讯员主要职责
  1. 积极宣传办刊方针和宗旨,维护刊物声誉;
  2. 经常向编辑部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并及时反映读者、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3. 积极组稿或撰写稿件;
  4. 及时提供本油田、本单位有关石油经济方面的信息;
  5. 为进一步扩大刊物发行范围和发行量做积极的宣传工作;
在任聘期间,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应聘时,应及时向编辑部申请辞聘。未能尽到职责,也未向编辑部作说明者,即视为不宜继续担任本刊通讯员。
  第四条 通讯员任聘条件
  1. 一般应具有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有写作能力;
  2. 具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
  3. 热爱本职工作,熟悉石油经济理论与业务知识;
  4. 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过文章。
  5. 热心此项工作,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
  第五条 通讯员聘任办法
  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单位或编委会委员推荐(也可自荐),填好通讯员登记表(附两张一寸照片),寄回编辑部。编辑部根据推荐人员名单确定人选,并给本人寄发聘书及本刊近期报道重点。
通讯员一般任期2年,根据工作情况和本人意愿可以连任。
  第六条 通讯员待遇
  1. 通讯员任聘期间可获得免费赠阅的《国际石油经济》月刊一份;
  2. 按工作需要,邀请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和活动;
  3. 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编辑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4. 被评为本刊优秀通讯员者是新一届通讯员的当然人选,直接发给聘书及通讯员证书;
  5. 通讯员本人撰写或组织的稿件,凡符合本刊报道方向的,编辑部予以优先采用并优付稿酬;
  6. 通讯员为本刊或石油经济网代办广告征订的,本刊给予奖励;
  7. 通讯员工作会议根据情况每年召开一次,凡工作成绩突出者可应邀到会,共议办刊大计。
  第七条 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

《国际石油经济》编辑部
200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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