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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石油经济》理事会章程
(1999年12月9日第一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2002年9月24日、2004年9月21日、2008年12月1日理事会换届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际石油经济》月刊是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经济专业委员会会刊,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国内外发行并首批列入“中国期刊方阵”的“双效期刊”,由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心)、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经济专业委员会和中国石油规划总院共同主办。
第二条 理事会是《国际石油经济》主办单位建立的,由境内外知名石油、石化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构成的自愿组织。
第三条 理事会的宗旨是发挥《国际石油经济》的品牌优势,加强石油经济信息及研究成果的交流与传播,加强石油、石化企事业单位与《国际石油经济》的相互支持,促进石油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实践创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
第四条 理事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由境内外石油、石化及相关行业知名企业和相关机构的优秀代表组成,组织机构设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并设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加入理事会本着完全自愿,认可理事会章程,互助双赢和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 加入理事会由秘书处经甄选发出邀请,或由单位直接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单位填写《国际石油经济》理事会会员单位申请表,经理事会确认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七条 理事会每五年换届一次。会员单位如届满不提出变更或退会,视为自动连任。提出变更需填写变更申请表,报秘书处受理和备案。
第八条 理事长每届任期五年,必要时可以连任一届。理事长原则上由《国际石油经济》主办单位领导推荐,经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秘书长由《国际石油经济》月刊主编兼任。
第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理事会的工作,听取理事长的工作报告及秘书处关于会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对《国际石油经济》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章 会员单位的权利
第十条 在《国际石油经济》月刊(全年12期)和“石油经济网”(www.petroecon.com.cn)上刊登理事会会员单位的名称。
第十一条 参加每年一度的理事会年会和不定期举办的专题活动及高层论坛,参加由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经济专业委员会举办的中外石油经济研讨会。
第十二条 在符合期刊报道范围和稿件质量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在《国际石油经济》月刊上发表文章。
第十三条 在《国际石油经济》月刊和“石油经济网”上刊登对理事会会员单位领导或专家的专访,介绍会员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有关成果。
第十四条 委托理事会秘书处邀请专家讲课或针对本单位需要组织专题研究。
第十五条 常年在“石油经济网”上免费展示本单位形象。
第十六条 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每年可分别在《国际石油经济》月刊上免费刊出一个彩版、两个彩板和三个彩版的本单位宣传材料,并常年在“石油经济网”上免费展示本单位形象和发布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享受《国际石油经济》月刊的最优惠广告服务。
第十八条 获赠一定数量的年度《国际石油经济》月刊。一般情况下,理事单位10份,常务理事单位20份,副理事长单位30份。
第四章 会员单位的义务
第十九条 承认并遵守理事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活动。
第二十条 对《国际石油经济》办刊、办网及理事会工作提出建议,促进期刊和网站质量的提高。
第二十一条 按期缴纳会费。理事长单位每年不少于拾万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年伍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肆万元,理事单位每年叁万元。
第二十二条 创造条件,使本单位高层、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工作者可方便地阅读《国际石油经济》月刊和利用石油经济网,扩大月刊读者群。
第二十三条 与理事会秘书处进行本单位相关出版物或资料的交换。
第二十四条 委派专人与理事会秘书处保持联系,及时提供本单位的宣传材料。
第二十五条 协助秘书处开展理事会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会员大会另行决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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